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万吨苏氨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。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为了扩大生产规模,增强供应能力,完善了产业链条,向着多元化、产业化的行业纵深发展,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长春大成(德惠)生化工业园现有厂区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苏氨酸项目,主要工程为扩建一套年产5万吨苏氨酸建设项目及相应附属设施。
二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
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情况如下:
废气:工艺废气、粉尘等。
废水:生产废水。
固废:生产废物、除尘灰等。
噪声: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范围65~80dB(A),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、各种风机和泵类等机械设备等。
三、污染物治理措施
(1)废气:经旋风分离器、布袋除尘器收集、水喷淋等措施处理,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。
(2)废水: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,处理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。
(3)噪声:项目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防振垫、厂房隔音、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处理,经处理后,厂界可达标。
(4)固废:生产废物外卖,除尘灰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。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,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;各项污染治理得当,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,固废得到妥善处理,公众认同性较好,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较好。因此,从环保的角度分析,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五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公众可以在2017年6月14日前通过邮箱索取查阅本环评报告书简本。电话:0431-86785908。
六、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1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。
2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、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。
3、整理公众意见后,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。
4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,查阅报告书简本,了解情况。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
公众可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、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、政府提出。
建设单位: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:0431-87879541
环评单位: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:0431-86785908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,请于2016年11月2日前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提出。
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
2017年6月1日